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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知识问答
2011-11-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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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低压电气设备上进行停电工作时应采取什么安全措施? 

  答:(1)填用工作票或口头联系; 

  (2)停电; 

  (3)使用防护用具。 

  2、在高压回路上工作,必须遵守些什么? 

  答:(1)填用工作票或口头、电话命令; 

  (2)至少两人在一起工作; 

  (3)完成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3 、在转动着的电机上调整、清扫电刷及滑环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1)必须由有经验的人担任; 

  (2)工作人员必须特别小心,不使衣服及擦拭材料被机器挂住,扣紧袖口,发辫放在帽内; 

  (3)工作时站在绝缘垫上,不得同时接触两极或一极的接地部分,也不能两人同时一起工作。 

  4、高压验电器如何使用? 

  答:(1)必须注意高压验电器的额定电压和被检验电气设备的电压等级要相适应。 

  (2)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手握在罩护环以下的握手部分。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检验。检验时应渐渐移近带电设备至发光或发声为止。 

  (3)验电时也应同样渐渐地向设备移近,直到直接触及到设备导电部分一直无光声指示,则判定为无电。反之,如移近过程中突然有发光发声指示,应立即停止验电。 

  5、电气设备操作的安全技术规定有哪些? 

  答:(1)断路器、隔离开关的停送电操作顺序。停电时按照断路器  ——  负荷侧隔离开关  ——  母线侧隔离开关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应按上述相反的顺序操作。 

  (2)配电变压器停送电操作。送电先合两边相跌落熔断器,后合中相。停电先拉中相,后拉两边相。 

  (3)发生带负荷拉隔离刀闸时,不论情况如何,均不允许将错拉的隔离开关再重新合上。 

  (4)严禁用隔离开关拉开接地故障电容器、电压互感器及避雷器等。 

  (5)电气设备停电后,由于随时有未得到通知而突然来电的可能,在未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 

  6、引起电气火灾的原因有哪些? 

  答:(1)短路; 

  (2)过负荷; 

  (3)接触不良; 

  (4)铁芯发热; 

  (5)散热不良; 

  (6)设备工作温度高; 

  (7)电弧与电火花; 

  7、电气运行中发生了事故应遵循什么原则进行处理? 

  答:发生事故时,应遵循:(1)值班员应沉着、果断、忙而不乱,迅速正确地进行操作处理,以免事故扩大。具体要求是:迅速寻找并消除事故的根源,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对人身及设备安全的威胁;(2)想方设法保护设备继续运行,对重要设备应保证不停电,对已停电的用电设备应尽快恢复供电;(3)改变运行方式,使供电恢复正常。 

  8 、发生误操作后应如应对? 

  答:应注意: 

  (1)误拉或误碰开关引起跳闸,如该开关控制的电路无并列关系,则可立即合上后再向负责人汇报;对有并列关系的,先汇报后,再按调度的命令处理。 

  (2)误合备用中的断路器,可立即拉闸后再汇报。 

  (3)误拉或误合断路器,应立即停止操作,检查设备是否受到损害,并向领导汇报。 

  9、事故调查  “  四不放过  ”  的含义是什么? 

  答: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者未受到查处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