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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重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分为4类主体功能区
2011-06-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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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全国性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出台

我国重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6月8日发布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按开发方式,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第一个全国性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徐宪平8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个规划是我国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的规划。

在中西部培育形成一批新的城市群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就是要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市化格局,确定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并据此明确开发方向,完善开发政策,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

据徐宪平介绍,《规划》确立了未来国土空间开发的主要目标和战略格局。一是构建“两横三纵”为主体的城市化战略格局。构建这一格局,是在优化提升东部沿海城市群的基础上,在中西部一些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好的区域,培育形成一批新的城市群,促进经济增长和市场空间由东向西、由南向北拓展。二是构建“七区二十三带”为主体的农业战略格局。这是结合我国农业自然资源状况的特点和基础,这几年主要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的新变化提出来的,对于保障全国耕地数量质量和农产品供给安全至关重要。三是构建“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这一战略把国家生态安全作为国土空间开发的重要战略任务和发展内涵,充分体现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开发理念,对于在现代化建设中保持必要的“净土”,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不同区域绩效考核评价各有侧重

《规划》确定了“9+1”的政策体系。“9”是财政、投资、产业、土地、农业、人口、民族、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1”是绩效评价考核,即按照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有效引导各地区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

据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杨伟民介绍,目前,已经有一些政策开始实施,比如,提出要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的力度,从前年就开始做,中央财政拿了120个亿转移到重点生态功能区,用于保障这些地区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方面的支出,去年资金增加到250亿。我们将436个县级行政单位纳入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相当于每个县平均得到了接近6000万元的均衡性转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