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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点
2012-03-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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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点

2012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1]40号文件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44号令,以下简称44号令),全面落实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快建立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标准体系,完善安全培训规章制度,强化特种作业人员的实操培训,全面推进教考分离,加快考试考核机构建设,加大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力度,促进以三项岗位人员、班组长和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持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2012年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国发[2011]40号文件,强化安全培训责任。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好省政府实施意见。要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报纸、广播等途径,以及讲座、研讨、集中培训等方式,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级政府,把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责任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二是加大安全培训投入。要抓住贯彻40号文件的有利时机,建立政府投入的安全培训保障机制;企业要加大安全培训投入,足额提取安全培训费用,保障安全培训工作深入开展。三是认真履行安全培训监管职责。加强对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管和指导,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强化领导干部和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省局今年将继续举办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和专题业务培训班,把培训重点向乡镇监管人员倾斜,提升乡镇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各市、县(市、区)安监局要进一步做好本地区乡(镇)长和村级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提高地方领导驾驭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

二、加快建立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标准体系,高起点推进我省安全培训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分政府、企业和培训机构三个层面,要积极研究各个层面的职责分工,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政府监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认真做好安全培训的监督管理、考试考核和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工作;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安全培训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按照企业需要,在政府监管下科学规范地开展培训,确保培训的高质量。今年省局将结合贯彻44号令对安全培训管理标准体系建设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标准》的编写工作。

三、贯彻落实44号令,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规章制度。认真学习贯彻44号令,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一是修订完善《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强化安全培训责任,规范安全培训工作。二是完善安全培训机构评估标准。制定专职教师管理规定,提高专职教师的认定标准;培训机构要在今年930日前,做好增资和专职教师的选聘工作,按要求建设特种作业实训场所和添置实训设备。四季度,省局将按照新要求组织培训机构年度评估检查工作。三是合理布局安全培训机构。省局今年将新认定一批二级安全培训机构,调整四级安全培训机构的管理权限,由市安监局审批后报省局备案。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安全培训教考分离。一是建立规范的安全培训考试考核机构。全省考试考核机构分为省、市考试考核中心和考试点三个层面。各市安监局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快建设市安全培训考试考核中心,按照合理布局、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设置考试点。二是充分发挥考官和考核员的作用。开展考官和考核员培训,各市安监局要选派经省局考核认定的考官、考核员到现场执行监考和考务工作。三是提升考试考核工作信息化建设水平。完善安全生产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修订完善理论考试题库和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核题库,实现理论考试无纸化和实操考核模块化。

五、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专项督查,进一步规范安全培训市场。一是加强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抓好阶段性安全培训工作的督查,把安全培训列入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培训的主体责任,对从业人员进行强制性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做到全员持证上岗。二是推进以查促培、以罚促培。将高危企业的安全培训情况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制度结合起来,发现未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应培未培的,依法责令整改、停产整顿、暂扣直至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是规范安全培训市场。安全培训机构要按许可的培训范围和区域开展安全培训,真实记录培训全过程,学员点名一律采取学员签到的方式。积极探索持外省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在我省从业的认证措施,坚决打击非法买证卖证行为,杜绝以牟利为目的搞速成班以及乱发文、乱办班、乱收费现象。省局今年9月份将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企业全员安全培训落实情况、培训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全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各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执法检查。

六、以三项岗位人员培训为抓手,进一步推动全员安全培训工作。一是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总局44号令对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有了新规定,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举办安全资格培训必须在具备规定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参培人员的信息要录入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安全培训机构要聘请专23号、40号文件作为重要内容。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要突出安全管理知识和本行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强化对安全生产管理实践能力的考核。二是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安监总局30号令,建立辖区内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台帐;大力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和冶金安全作业等新增特种作业安全培训项目的培训工作。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要根据总局新出台的培训大纲,继续组织人员编写教材和考试题库,扎实推进新增工种的培训考试工作。三是班组长安全培训。各级安监部门要摸清辖区内企业班组长的底数和培训情况,把班组长安全培训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认真组织开展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培训机构要组建讲师团,开展送教上门活动;企业要把班组长安全培训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体系,制定班组长安全培训实施方案,每年轮训一遍。四是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全员安全培训。要把农民工和外包施工企业人员纳入全员安全培训范围;对新进员工要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支持有条件的培训机构把农民工安全培训与现有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工就业、职业技能等培训结合进行,统一考核,分别发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改革用工制度,变招工为招生,加强安全技能培训。